危险化学品一般操作章程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必须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须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
(棒)时,须用钢铿在折断处铿一小槽,
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园滑。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之,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人进行。绀锅口不得对着人,
并应当事先
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当立即
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它物敲开
,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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