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筒进行电氧焊安全措施
根据宏鑫煤矿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整治的工作计划安排,需对矿井副井的排水管路进行整治,在整治的过程当中
,需要在井下对副井筒的排水管进行电氧焊,为了进一步确保
在井下进行电氧焊操作的绝对安全,特编制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宏鑫煤矿安全部门组织并落实好
各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并经考核,合格之后
方可进行操作,否则严禁在副井进行电氧焊操作。
一、施工现场人员安排及职责: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223条规定。
2.操作期间现场操作负责人要认真严格执行
本安全措施并要随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听从
矿调度室指挥发现异常情况时
立即停止施工。
3.对排水管进行电氧焊工作由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指挥监督施焊工作。
4.电焊气割等工作地点附近前后两端各
10米的范围以内
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拆除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用石棉或湿麻袋等遮挡并有专人看护,设置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洒水灭尘,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压力充足的灭火器。
5.在井下进行电焊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项目,下面用不然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6.煤矿需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
负责电氧焊操作的全过程,瓦斯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