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各生产车间要由专(或兼职)负责人监督落实规范的卫生管理并认真做好
相关记录。
2.落实规范的卫生管理包括:工作现场严格遵守
“四不准”即:不准未着工作装未洗手消毒入车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或擦鼻涕、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3.现场使用器具要求每日清洗、消毒,并指定器具专用容器和放置区,容器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
4.现场加工人员如遇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分割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
5.现场地面、墙壁、案台、桶具等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及时进行消毒,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地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厂房通道及周围场地不得堆放杂物。
6.车间内外应当定期
、随时灭鼠。车间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有关规定
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生产产品。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对
肉制品车间应设有热水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消毒设施。
7.车间内部光线充足、确保生产人员和检验人员正常开展生产和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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