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一、应收账款控制的两个重要指标为:信用额度、信用期。其中信用额度依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订(参见信用额度滚动制订实行办法),信用期统一规定:商业最高为三个月,直销医院最高为四个月。应收帐款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分项管理制度:
1、客户开户管理:
1-1、对于新增客户,由销售代表填写
“开户、授信申请表
”并附上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医院为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各级业务经理审核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就所提供的证照予以复审,合格之后
予以开户,相关信息录入档案。
1-2、新增客户原则上不授予信用额度,但业务部门认为该客户资信条件良好,可以赊销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写信用额度,经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担保,营销经理
、营销副总
裁、财务总监核决后方可授予信用额度。
2、客户档案管理:
2-1、所有客户均应提供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简称、公司地址
、发货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税号、帐号、法人。
2-2、客户更名时,须提供新旧公司同时盖公章的更名通知、新名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股东构成,并出具由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的申明。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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