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安排指的是,
PE基金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份额.优先级份额的预期收益及风险较低,而劣后级份额的预期收益及风险更高。一般来说,有限合伙企业型基金内部通过设置不同的分配顺序,可实现两种不同份额的安排。
2016
年7月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即“新八条底线”)
要求: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超过
1 倍,固定收益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
不超过 3 倍,其
他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超过
2倍,但是对于并购交易中的结构化安排的拆除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指示。
旋极信息作为第一个披露资金结构化安排且过会的代表方案,以及之后的金城医药等数个设有结构化安排的过会案例,大多集中于
2016年。2017年
6月前未
有明显结构化的方案过会,
2017年
4月新潮能源历经二次反馈,最终成功拆除结构化才得以过会。
2017年5月*ST建峰的交易对手也是拆除结构化安排后,交易迅速过会。
但2017年6月30日,
高新兴向并购基金及标的管理层收购中兴物联
85。07%股权的交易经证监会审核获得无条件通过.
证监会针对结构化安排的问询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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