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r1313
192 0

[经管数据集] 税务行政处罚数据(2000-2024年)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9粉丝

已卖:863份资源

教授

7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539 个
通用积分
48.7716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20426 点
帖子
580
精华
0
在线时间
898 小时
注册时间
2022-7-11
最后登录
2026-1-3

楼主
hr1313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6-5 17:02:34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税务行政处罚数据(2000-2024年)

[color=rgba(0, 0, 0, 0.9)]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color=rgba(0, 0, 0, 0.9)]为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首违不罚”给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了自我纠错、知错就改的机会,降低了非主观故意导致的违法成本,彰显了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管理理念,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color=rgba(0, 0, 0, 0.9)]本数据整理全国税收行政处罚企业,处罚金额大于1万以上,违规事项包括未按期申报、未按期缴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偷税、违法税收管理规定、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等。

[color=rgba(0, 0, 0, 0.9)]数据年份:2000-2025.01

[color=rgba(0, 0, 0, 0.9)]变量指标:序号、披露日期、处罚日期 (少部分缺失)、处罚类型、罚没金额(万)、违规类型、违规事项、文号、处理机构、法规依据、国标行业门类、国标行业大类、国标行业中类、国标行业小类、所属省、所属市、所属区/县、处罚类型明细、违规事项明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 扣缴义务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