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童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会议经过,6月16日以380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依据(条例)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分别或者联合制订以下配套文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03.8.14《医疗废物分类目录》03.10.10《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03.11.2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03.12.26《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方法》04.6.1
培训依据
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9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该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搜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