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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确实很现实,也很纠结。我们不妨站在各方的立场设身处地地考虑:1.站在地方ZF和地方群众的角度看一下,如果是我的话,说“很气愤”不为过,因为我们已经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你了,我们还要忙于抢险救灾,听到你说出这样的话,我心里很“冷”。再说,从小学、中学、大学到研究生,那一个阶段不是纳税人(当然包括贫困地区的人民)供着,本指望你们学有所成给纳税人(当然包括贫困地区的人民)做些有意义的事,但结果与期望相差甚远。2.从博士生本人来讲,她讲出了好多人不敢讲或者不愿意讲的实话,那就是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完全不在一个层面,大多数人都愿意过城市生活,不愿意去农村吃苦。3.学校和组织方面来讲,把学校理论知识通过这样一个途径应用到实践中去,特别是那些贫困地区需要帮扶的地方,是学校教学的终极目的-回馈社会。但办成这样,是好事没有办好。4.跳出圈子外,假定该研究生是外国人,或者是港澳台富豪后代,根本就没有花纳税人的钱,她说这样的话,国人可能不会生气。综合方方面面,要解决根本问题,还是要缩小贫富差距。具体到社会活动实践,我倒是想到一个志愿的原则:为缩小贫富差距,愿意吃苦到基层的,可以有享受纳税人提供的帮扶。不愿意的,不享受纳税人提供的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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