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8-12 11:13 
不要偷换概念,毒品也是一种商品,也是有人需要的,也是有人愿意用钱来交换的。
所以毒品买卖就不是抢 ...
不要偷换概念,毒品也是一种商品,也是有人需要的,也是有人愿意用钱来交换的。
所以毒品买卖就不是抢劫。
做正当生意也有倾家荡产的,做毒品生意也有发大财的,过去吸食鸦片的还有很多大官富豪,人家就是喜欢吸,可是你见过有人喜欢被抢劫的吗?
“出卖海洛因这种最大的抢劫物”,既然是抢劫,又何来出卖??
还是那句话,把中国字的意义搞清楚再来混,具备了经济学的基本素质再来混经济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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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骗成瘾,然后再取得钱。这种行为不是抢劫吗?在我看来,这种抢劫比一般的抢劫要坏100000倍。至于中国字或者其它字,其意义 绝对不是死僵着的,而是不断演化的。只有十足的书呆子,才没有能力掌握这种变化,更没有能力开发出新的意义。
你所说的一般的抢劫是别人不情愿,但你开始时吸食海洛因就情愿吗?就算你自己情愿吸并且已经上瘾,不得不吸了,但你情愿大把拿钱来购买毒贩子 的东西吗?因此,你根本是昏了头。
毒品也是一种商品,对,所以生产毒品也是一种劳动。你不承认这种东西的害人程度比一般抢劫要大得多吗?为什么你承认生产毒品是劳动,而抢劫不是劳动呢?你自己不觉得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