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组织分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厂部指定一名副厂长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副厂长按职责分工在环保工作方面给予必要的协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落实。
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厂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行使环境保护管理职能。
2、各车间主任负责有关环境保护业务的组织领导,技术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技术管理和
“三废”治理工作,在防治污染方面对国家负有法律责任,为此,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企业管理和生产指挥系统中去。
第二条相关部门
的分工1、厂属各单位的环境保护负责人,在治理污染工作方面,要对国家负法律责任。为此,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日常企业管理和生产指挥系统中去。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要有
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2、生产运转
处在生产调度的同时,对环境动态、防治污染设施统一调度;在布置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对
“三废”排放及防治污染设施情况提出具体意见要求。
3、技术发展处负责与有关单位一起协调,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把
“三废”消灭在生产过程当中
,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4、机动工程处要把防治污染设施与生产主体设备进行统一管理,防治污染设备的完好率、运转率要与生产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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