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有序生产
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过程当中
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予以处罚
;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规违章指挥
、违规违章作业
、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将给予
重罚。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贴合下述情况
之一的,项目对职责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
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奖励
;事故率在
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
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
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
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职责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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