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管理及安全操作章程
爆炸物品系特殊管理物品,为了进一步保证
安全 ,特制定如下
安全技术措施:
一、购买
1.根据施工需要,严格购买煤矿允许使用的爆炸物品,严禁
购买非煤矿使用爆炸物品。
2.根据公安机关核定的库存容量购买,严禁多购。
3.按爆炸物品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审批,到指定地点购买。
二、运输
(一)地面运输
1.地面运输必须用爆炸物品专用车。
2.必须用两个人
以上经济民警押运。
3.炸药、雷管必须专车运输,严禁同车运输。
4.专用车运输时必须与其他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司机必须持证开车。
(二)井下运输
1.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员资格证书
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2.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接触爆破器材的人员应穿棉织服装或其他抗静电服装,严禁穿化纤服。
4.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
三、储存(一)地面储存
1.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符合公安机关验收合格的炸药库和雷管库内。严禁将炸药和电雷管混存混放。
2.不得超量存放炸药和电雷管。
3.做到帐物相符。
4.严格执行领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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