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信息提报制度
1、项目经理部于每年
1月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安排报送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
2、项目经理部当按月、年度对本单位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填制
“员工伤亡事故报表
”(附件1),每月度报告
表于次月
5日前、年度报表于次年度
1月10日前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本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单位人员伤亡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本单位负主要肇事责任,按企业伤亡事故统计上报;裁决本单位负非主要肇事责任时,按交通事故处理。在自管的施工生产区域、施工便道等范围以内
,驾驶或使用本单位机动车辆、走行机械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本企业人员伤亡,按本单位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统
计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
3、项目经理部应当于每年
3月10日前,确定本年度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督查项目,编制督查计划,并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备案;项目经理部应当于每季度末的
30日前将本季度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备案表
”(附件2),报中铁九局大连工程处安质部;每月
25日至30日之间,项目经理部要将本单位的安全监控重点及时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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