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70 0

[学习资料] (完整word版)项目收益债有关问题汇总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136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576.8229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00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1-20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6-9 12:19:22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项目收益
债有关问题汇总
一、发行主体问题
1、主体有无国企民企限制?
答:对发行主体的所有制无特殊限制,只要符合发债条件即可申报发行。
2、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是否要求发债规模依然不得超过净资产40%,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
答:按《证券法》的现行规定,暂时是这样的。
3、项目收益债与43号文、926号文的关系。发行主体对于企业债券相关管理文件中的其他要求(如发债指标、地区债务率、应收款项比例、短期高利融资、资产负债率等)是否必须满足?
答:国发43号文,主要是为了加
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能力,降低政府性债务压力,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9月26日发改委
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意见》是在企业债券当时的政策环境和形势下,对风险防范措施手段的完善。两者与项目收益
债没有冲突。符合申报发行条件的项目收益债,不受企业债券关于发债指标、地区债务率、应收款项比例、短期高利融资、资产负债率等的限制。
4、如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项目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条件的,可否由母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或,约定由母公司享有项目的收益权后,可否由母公司作为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WORD版 问题汇总 word 资产负债率 企业债券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9 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