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电气操作规章管理制度
一、电气操作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仿真培训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后方可参加电气操作。
二、正值及以上运转
人员有权接受调度指令,接受调度指令后,应当立即
向值班负责人进行汇报
。电气操作必须由值班负责人统一安排部署
和指挥。
三、值班负责人负责发布一切电气设备操作的执行指令,同时有权发布管辖范围以内
非调度管辖设备和调度许可的电气设备操作的指令,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四、接受、回复操作指令时,通话必须要使用
规范术语,执行复诵制,并使用专用录音电话。
五、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受值班调度员统一指挥。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值班负责人向监护人下达操作指令、监护人再向操作人下达遥控操作指令、操作指令执行完毕后的回复,必须要使用
三重命名(变电站名
+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六、运转
人员认为调度指令有误,应予指出,若调度员仍坚持命令,应当立即
执行。如调度指令直接威胁人身、设备安全,应拒绝执行并申述理由,并将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的情况及原因及时进行上报
变电管理所领导。
七、有人值班变电站可以同时进行相互
间没有逻辑关系(各种电气操作之间不会发生相互影响)的电气操作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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