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协助领导组织推进
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②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相关部门
切实按期执行;
③组织和协助相关部门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章程
,对制度、规程和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④经常进行以抓点跑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在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⑤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⑥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督促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尤其是
新工人的上岗培训;
⑦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⑧督促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分发并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有权对购进的安全设施进行质量鉴定,并提出意见;
⑨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⑩组织相关部门
研究执行防止职业
中毒的措施;
○11督促相关部门
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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