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的签订,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学校、教师和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横向科研项目,是
指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横向项目,包括自然科学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项目。
第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
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等文件精神,科技处负责全校各类横向科研项目的信息发布、受理申请与审批并对获资助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审批
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的申请者须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已退休职工不得作为申请者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五条项目合同内容和条款:合同内容和条款须使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规范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文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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