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后半期中国钱庄的买办化
钱庄是中国封建社会金融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在鸦片战争以前,它和另一种信用机构——票号,在调拨资金上为商品流通起着促进的作用。
一般地说,钱庄和票号的业务内容和活动地区是有区别的。钱庄的主要业务是对商人办理存放款项,间或经营地区之间的商业汇兑,所以,和商业的联系比较密切。票号是以汇兑为专业的;有放款,也只贷给钱庄而不贷给一般商人。钱庄的主要活动地区在长江流域和东南各省,而以上海为其活动的中心,票号则以黄河流域和华北各省为其主要的活动区域。当然,这样的区分是极其粗略的,仅仅就其侧重点而言的。事实上,上海和汉口都曾经是票号在东南地区的据点,而华北各省也有钱庄在活动。
鸦片战争以后,外国侵略势力从广州北移,以上海为盘踞的中心。于是,上海的钱庄便逐渐与外国势力发生了联系。在50年代,当太平天国革命形势蓬勃发展的时期,票号锐意经营汇解饷需、协款和丁银,与清政府发生了极其密切的关系。因而一切商业上资金周转的业务几乎完全落到了钱庄的手中。在这种条件下,当外国势力进一步向中国腹地伸展时,钱庄就成为它必加利用的工具了。本文的目的就在于着重论述19世纪后半期钱庄职能的买办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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