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约定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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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我公司和贵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约定,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检测款项
50%,约合人民币
15000
元整,其余
50%款项在乙方上门检测服务完后出报告时,甲方支付余下的
50%的尾款,约合人民币
15000
元整。甲方多次与我公司交流沟通后,达成如
下声明,付款方式改为,乙方上门检测服务完后出报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检测款项
50%,约合人民币
15000
元整,余下
50%款项,在甲方向政务窗口递交报告时,一次性向乙方结清,约合人民币
15000
元整。如果因违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特此付款约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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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4
年2月14日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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