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
(加盖公章
):*编号报检单位登记号:
联系人:
电话:报检日期:
年月日发货人(中文)
(外文)
收货人(中文)
(外文)
货物名称
(中/外文)H.S.
编码产地数/重量货物总值
包装种类及数量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贸易方式
货物存放地点
合同号信用证号
用途 发货日期
输往国家
(地区)许可证/审批号
启运地到达口岸
生产单位注册号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
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
标记 及号码随附单据(划“
”或补填)
合同信用证 发票
换证凭单 装箱单 厂检单
包装性能结果单 许可
/审批文件
需要证单名称(划“
”或补填)
*检验检疫费
总金额(人民币元) 计费人
报检人郑重声明:
1.本人被授权报检。
2.上列填写内容正确属实,货物无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 标志、认证标志,并承担货物质量责任。
签名:收费人领取 证单日期 签名
注:有“
*”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1-2
(2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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