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39964 350

劳动价值论“社会必要”是唯心超验的 [推广有奖]

261
he_zr 发表于 2012-9-9 09:08:10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7 11:42
1、你不愿查词典的心情我是可以理解的。为了探讨问题,我也可以替你查一下。
(1)相对于客体而言,主体 ...
主体客体不仅仅限于哲学一个领域,还被广泛的应用于其他领域。就语言方面,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就是宾语,是受动者。主体在语义上与是人是物无关,只要能发出动作就是主体。比如,人撞树,车撞树。人车是主语,皆能发出动作,因此都是主体。

“我吃饭,饭吃我”,在形式逻辑或句法上都是主谓宾结构,撇开语义,换成“A施动B,B施动A”,AB互为主体或客体。也就是,判断主客体关系只能依靠AB分别所处的位置,处于主语位置就是主体,反之客体,这在结构分析上都是正确的表达式。可一旦AB分别明晰具体的事物,语义就决定了这个表达式的正确与否。符合语义的就正确,不符合语义的,不管形式或结构如何正确,其表达式都是错误的。因此,依据语义判断,“我吃饭”是正确的,“饭吃我”是错误的。

我上复列举了“缩写”的三个功能,你只提其中一个,对其他两个视而不见,是眼神不好还是故意回避?除了拼音文字语言外,对汉语而言,由于汉语表意最小单元是字,字无法增大或缩小,所以“缩写”只能是在两个字以上的词或词组上进行“缩写”,这在汉语里也叫“简称”。如“印度尼西亚”简称“印尼”,“中国和美国”简称“中美”,北京大学简称“北大”,“第一汽车制造厂”简称“一汽”,广州外国语大学简称“广外”。

另外,汉语对“缩写”或简称还不仅表现在原有词字上,还可以通过另用词字表达,尤其在化学专有名称上,这种简称也可叫“俗称”。如,“碳酸氢钠”简称“苏打”,“碳酸钙”简称石粉,“硅酸三钙”简称水泥,“氯化钠”简称盐。

简称还可以通过用创新词语表示,如““各付各的账”简称“AA制”,“时髦”简称“酷”,“虚无缥缈,转瞬即逝”简称“浮云”等。

至于“在改写文学作品的缩写中,作为基础的,当然包含有句子的缩写。”这完全是你一厢情愿的解释。对文章的缩写是修辞活动,对句子成分提炼则是分析手段。前者可以删除句子、段落或章节,但基本不会删除一个句子的成分,否则意思就会被改变或歪曲。后者是对句子进行分析,提取句子主要成分是便于分析句型,而非真正把次要成分“去掉”或删除。两者的性质你根本一窍不通,纯属外行。

“定中结构”不完全等于“定中语义”,语义完全可以使用“定中结构”来表达并列语义,如“生活水平提高的事实”,这是“定中结构”,但却是并列语义。你的问题恰恰表现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由结构决定语义,而不是反之。因此,“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原因”的“定中结构”,实际表达的是并列语义。你只见结构形成的关系,而不知还有语义形成的关系。

““高个头的那人是张三,上海人,在北京生活20年了。”在汉语中,这是三个句子,其中后两个是省略句,是对“那人”或“张三”的补充说明,而绝不是“张三”的补语。”

这种分析简直笑死人。一个句子居然被你变成“三个句子”,如果按你的“省略句”说法和变法,这个句子何止才三个句子,每个词都可以说是一个句子的“省略”。此外,在句子中起补充说明的成分居然“绝不是”补语,真不知你心目中还有什么是补语。后面还扯什么“中国教育”的问题云云,说这样的话,换作别人,别人早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走。

“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需求量增大的原因”是否就可以表达为“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因为需求量的增大”?这由“需求量增大”是不是“原因”而定,即两者是不是并列语义,是,两句意思相等,即“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需求量增大的这一原因”。否,两句则不相等。(实际上,需求量增大反而促使单位商品价格的提高,谁会在供不应求,商品好卖的时候降价?例题本身就不成立,是错误的,不过先撇开不论。)

关于“地球自转是昼夜更替的主要原因”与“地球自转主要是因为昼夜的更替”,由于地球自转是因,昼夜更替是果,据此后句可以立刻判错,无论句法上是否正确,如同“饭吃我”。同时,前句“主要原因”是“地球自转”的宾语,“昼夜更替”则为宾语的定语,句法上构成偏正结构或“定中关系”。因此,前句只有一种语义是正确的,“是……的原因”也就不是“因为……的”变化形式。这再次证明,语义决定形式逻辑解构,决定语法分析,而不是千篇一律只有形式逻辑。

商品价值是人赋予商品的外在属性,商品价值就肯定是人的主观意识。劳动成果,即产品,在劳动前后肯定有区别,但区别不在具体的产品是否包含抽象的劳动,而在具体的原材料与具体的产品之间的区别,后者较之前者新增了使用性。

所谓“劳动并不是消失在真空中,而是消失在商品中”,或所谓的“物化”,这是地地道道的唯心论。劳动不是实体,消失了也不可能跑到商品实体中去。这种“跑入”,实际是人的意识构建的虚拟场景,是观念上的“跑入”或“物化”,而非真实的存在于商品实体内,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中,是人认为商品实体包含了劳动而已。你的问题是,看不到产品前后是产品实体与原材料实体是新增使用性的区别,而只看到原材料实体与产品实体是外在概念的差别,同时把这一外在概念当成真实的实体,并存在于产品实体中。

此外,人们赋予产品外在的抽象劳动,形成抽象的价值概念,这就表明人们并不否认产品包含抽象劳动或抽象价值,也不否认产品前后的区别。关键在于这里的劳动或价值是非实体的,非实体不可能构成产品实体,成为产品实体内在的一部分。

你认为货币是“上帝”或“魔鬼”,这完全可以,那是你的权利。问题不在你是否可以认为,而在你的认为是否符合货币的基本特征。首先,货币是真实存在,上帝魔鬼不是。其次,货币在充当交换媒介,上帝魔鬼没有。货币上记载数字单位,表达货币量的变化,上帝魔鬼没有。此外,你的认为要与大众的认为相一致才有意义,否则上帝魔鬼只是你自家的玩赏物,在孤芳自赏而已。这些就是证明。
已有 1 人评分经验 论坛币 学术水平 热心指数 信用等级 收起 理由
赫赫铭儿0 + 20 + 20 + 1 + 1 + 1 分析的有道理

总评分: 经验 + 20  论坛币 + 20  学术水平 + 1  热心指数 + 1  信用等级 + 1   查看全部评分

262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9 22:28:20
he_zr 发表于 2012-9-9 09:08
主体客体不仅仅限于哲学一个领域,还被广泛的应用于其他领域。就语言方面,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 ...
就语言方面,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就是宾语,是受动者。主体在语义上与是人是物无关,只要能发出动作就是主体。
请问:依据语义判断,“饭是我吃的”这句话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正确的,那么这句话中,到底“饭”是主语还是“我”是主语?到底“饭”是施动者(主体)还是“我”是施动者(主体)?
我上复列举了“缩写”的三个功能,你只提其中一个,对其他两个视而不见,是眼神不好还是故意回避?
你上复中关于“缩写”的原话在此:——缩写是专门术语没错,错的是你用错了地方,表现了外行,自己还不知道。缩写是词法,不是句法,是对词组各词首拼音字母的提取和合并,或对较长的名词在不影响词义的基础上采取简称的方法,或对某些较长的语义简化,形成一个新的简短词语。去掉句子次要成分,看句子主要成分,这不叫“缩写”,这在语言专业上叫“浓缩精炼”,或简单叫“提炼”。
——你在这段话中把“缩写”仅仅当成了“词法”,不仅根本没有提到文学作品的缩写,而且还完全否认句子的缩写也是“缩写”。看来根本不是我眼神不好,而是你不仅记性不好,而且还出处自以为是!
至于把句子的缩写称之为“语言专业上叫‘浓缩精炼’,或简单叫‘提炼’”就更是自以为是的突出表现了。请看汉语词典对“浓缩”和“提炼”的解释:
浓缩:使溶剂蒸发而提高溶液的浓度。泛指不需要的部分减少而需要部分的相对含量增高。
提炼:用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化合物或混合物纯净,或从中提取所需的东西。比喻文艺创作和语言艺术等弃芜求精的过程;从芜杂的事物中找出有概括性的东西。
请问,从词典的解释中,你能看出“浓缩”和“提炼”是语言的专业术语吗?另外,如果“句子缩写”不是语言的专业术语,那么它是哪个领域的专业术语呢?
至于“在改写文学作品的缩写中,作为基础的,当然包含有句子的缩写。”这完全是你一厢情愿的解释。
看到“作为基础的”这几个字吗?一篇文学作品的缩写,其中就绝对不能包括对某些句子的缩写吗?一个连句子的缩写都不会的人,如何能够把握句子的主干?一个连句子的主干都无法把握的人,又如何能够把握文章的主干?如何能够做出好的缩写?句子的缩写难道不是缩写文学作品的基础吗?
“定中结构”不完全等于“定中语义”,语义完全可以使用“定中结构”来表达并列语义,
语词结构恰恰是根据语义关系来确定的。“定中结构”属于偏正结构,“偏正结构就是一个字(词)是主要的,另一个字(词)是修饰这个字(词)的。二字的地位不同。”而只有在语义关系上两字地位相同、不存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的,才能叫做并列结构。如果你坚持认为“生活水平提高的事实”、“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原因”也是并列结构的话,那请你到网上去搜一搜,再举出几个这种“并列结构的词”来。
““高个头的那人是张三,上海人,在北京生活20年了。”在汉语中,这是三个句子,其中后两个是省略句,是对“那人”或“张三”的补充说明,而绝不是“张三”的补语。”

这种分析简直笑死人。一个句子居然被你变成“三个句子”,
看来真正应该找个地缝钻走的应该是你!请看我国1996年《标点符号用法》中关于“逗号”用法的规定:“1)句子内部主语之间如需停顿,用逗号。2)句子内部动词与宾语之间如需停顿,用逗号。3)句子内部状语后边如需停顿,用逗号。4)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要用分号外,都要用逗号。
在这四种用法中,唯一适用“高个头的那人是张三,上海人,在北京生活20年了。”这句话的,就是第四种用法。判断“上海人,在北京生活20年了”是两个句子(复句中的两个分句),还是一个句子中的补语成分,难道你比国家《标点符号用法》还权威吗?
再举一个例子:“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其中的“黑质而白章”就是一个省略句,是对“异蛇”的补充说明,而不是“异蛇”的补语。
在你的眼中,只有补语才能起补充说明的作用,而全然不知句子也可以起补充说明的作用。关于什么是补语,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不想再重复。如果你坚持“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原因”中的“原因”是补语的话,也请你到网上去搜一搜,再举出几个这种“述补结构的词”来。
这再次证明,语义决定形式逻辑解构,决定语法分析,而不是千篇一律只有形式逻辑。
这就是说,“‘是……的原因’亦即‘是因为……的’变化形式”是不可靠的。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用它来说明你那句话是正确的呢?你应当这样说才对:“对于我的任何一句话,逻辑解构只有在符合我的语义时才是正确的,否则,那一定是逻辑错了!”

我并未否认产品实体与原材料实体是新增使用性的区别,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所理解的劳动存在于商品中就一定是一个区别于商品体的独立的实体,而我所指的则是作为商品体的一种(社会)属性而存在。
如果人在劳动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没有转变为商品的一种属性,那么请问,人在劳动中耗费的体力和脑力消失到哪里去了?
如果人在劳动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没有转变为商品的一种属性,如果劳动“物化”在商品中仅仅只是人的一种意识,那么为什么人们不认为阳光也有人类的劳动物化在其中,为什么不认为大米与米饭具有相等的劳动“物化”在其中?换句话说,人的这种意识的对象只是一种虚幻还是一种真实存在?

请注意,在对货币进行表述时要保持概念的一致性。
你说“货币的本质是没有大小的”,现在你又说,“货币是真实存在的”,“货币在充当交换媒介”。请问:哪一种真实存在的货币是没有大小的?没有。哪一种充当交换媒介的货币是没有大小的?也没有。因此,真实存在的、充当交换媒介的都只是具体的货币,而不是货币的本质。那么货币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你说是“交换媒介”,但没有大小的交换媒介怎么可能存在?怎么可能成为交换媒介?难道大众都认为交换媒介是没有大小的吗?你难道不觉得这种没有大小的交换媒介与“上帝”、“魔鬼”具有相同的性质吗?

263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43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9 22:28
请问:依据语义判断,“饭是我吃的”这句话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正确的,那么这句话中,到底“饭 ...
请问:依据语义判断,“饭是我吃的”这句话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是正确的,那么这句话中,到底“饭”是主语还是“我”是主语?到底“饭”是施动者(主体)还是“我”是施动者(主体)?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式逻辑表达是“A是BC的”,你从ABC中知道什么?A虽然是处于主语位置,但谓项是描述状态,没有两个性质对等的比较项,这种句型就不是通过形式逻辑判别主客体的表达式。你知道矛盾双方互以对方存在而存在吗?对方不存在,自身还有什么存在意义?换句话说,没有客体比较项,主体意义就不存在,与A是不是主语,处于什么位置还有什么关系?
你在这段话中把“缩写”仅仅当成了“词法”,不仅根本没有提到文学作品的缩写,而且还完全否认句子的缩写也是“缩写”。看来根本不是我眼神不好,而是你不仅记性不好,而且还出处自以为是!
所谓把缩写“仅仅当成了词法”,那是在分析手段上与“不是句法”比较而言,并不等于缩写不能作为修辞活动,是你没有能力区分怎样的“仅仅”,怎样的不“仅仅”而已。
至于把句子的缩写称之为“语言专业上叫‘浓缩精炼’,或简单叫‘提炼’”就更是自以为是的突出表现了。请看汉语词典对“浓缩”和“提炼”的解释:
浓缩:使溶剂蒸发而提高溶液的浓度。泛指不需要的部分减少而需要部分的相对含量增高。
提炼:用化学或物理方法使化合物或混合物纯净,或从中提取所需的东西。比喻文艺创作和语言艺术等弃芜求精的过程;从芜杂的事物中找出有概括性的东西。
请问,从词典的解释中,你能看出“浓缩”和“提炼”是语言的专业术语吗?另外,如果“句子缩写”不是语言的专业术语,那么它是哪个领域的专业术语呢?
你这样来查证解释,不仅贻笑大方,而且还显现了你的一股迂腐气。语言表达的基础本身除了来自日常生活外,很多来自各行各业的实际,各行各业的一些专业用语很多被语言专业借用过来,形成自己的一套用语,包括化工方面的“浓缩精炼”或“提炼”,机械方面的“压缩”,哲学方面的“形象与抽象”,生物方面的“成分”,逻辑方面的“推演”,医学上的“解剖”等等。语言使用各行各业的表达方式,才显出语言表达手段的丰富,只要约定俗成,就是正确。“句子缩写”不见谁表达过,只是你的一大发明,你想向大家推销,那就请耐心等待,等到哪天大家都使用,并约定俗成,你再说正确不迟,此时为时尚早。
看到“作为基础的”这几个字吗?一篇文学作品的缩写,其中就绝对不能包括对某些句子的缩写吗?一个连句子的缩写都不会的人,如何能够把握句子的主干?一个连句子的主干都无法把握的人,又如何能够把握文章的主干?如何能够做出好的缩写?句子的缩写难道不是缩写文学作品的基础吗?
缩写用于修辞活动,修辞活动的对象是文章的段落、章节等内容,这是对事物的定性。如果文章某些句子表达方面还有问题,要对句子进行修改,那么这种修改就不是修辞活动,就不叫“缩写”,而是叫语法纠正。可以说,语言是分三个层面展开的:词法、句法和章法。缩写唯独不用于句法。
语词结构恰恰是根据语义关系来确定的。“定中结构”属于偏正结构,“偏正结构就是一个字(词)是主要的,另一个字(词)是修饰这个字(词)的。二字的地位不同。”而只有在语义关系上两字地位相同、不存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的,才能叫做并列结构。如果你坚持认为“生活水平提高的事实”、“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原因”也是并列结构的话,那请你到网上去搜一搜,再举出几个这种“并列结构的词”来。
那么请问例子中“生活水平提高”与“事实”,“生产率提高带来”与“原因”,在语义关系上,注意:语义上,是什么关系?这类语义并列的“的”字句例多的是,是你没有能力识别,所以你才觉得看不到。再比如“不遵守交通规则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请遵照一天吃三次药的医嘱”,“文革造成几百万人死亡、上亿个家庭受株连、亿万财产遭受损失的惨痛教训”等等,的字前后形成语义并列,后边表达分别是“……的这些案例”,“……的这一医嘱”和“……的这一惨痛教训”。
这就是说,“‘是……的原因’亦即‘是因为……的’变化形式”是不可靠的。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用它来说明你那句话是正确的呢?你应当这样说才对:“对于我的任何一句话,逻辑解构只有在符合我的语义时才是正确的,否则,那一定是逻辑错了!”
“‘是……的原因’亦即‘是因为……的’变化形式”,说的还是形式,形式不可靠,这不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吗?你怎么拿来质问我,应该质问你才对呀?至于这两者是否语义上相等,或后者形式是否前者的变化形式,就要根据语义判断,而不是孤立的只看形式。形式是看不出的,也就是你说的“不可靠的”,语义才能看出。
我并未否认产品实体与原材料实体是新增使用性的区别,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所理解的劳动存在于商品中就一定是一个区别于商品体的独立的实体,而我所指的则是作为商品体的一种(社会)属性而存在。
既然劳动是“社会属性”,那么劳动就不是商品本身固有的内在属性,而是因为交换,社会才“赋予”商品一个外在的劳动属性。这不就证明了劳动是抽象的概念吗?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不也是抽象的概念吗?抽象的概念怎么可以跑到商品实体内部去,成为商品实体的一部分?
如果人在劳动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没有转变为商品的一种属性,那么请问,人在劳动中耗费的体力和脑力消失到哪里去了?
首先,你找不到消失的劳动在哪里,不等于你就可以胡乱抓瞎,把抽象概念当成具体实物。其次,物体的行为消失,只是物体时空的移动,也就是时间和空间的相对变化,人们只能观察到物体行为的移动状态,而看不到物体行为相对的静止状态,所以才有所谓的“消失”。再其次,人与物,通过劳动行为发生物理性接触,人只改变物的存在形式,使原材料变成产品。这个劳动中介行为在产品形成后,它就处于相对的静止状态,即所谓的“消失”,但它绝不可能因此就跑到产品中去成为产品实物的一部分,除非在讲寓言故事。再次,人的体力脑力耗费,是蛋白质等物质发生化学变化,转化为一种能量,形成一种机械动力,表现为人的肢体能力和思维能力。
如果人在劳动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没有转变为商品的一种属性,如果劳动“物化”在商品中仅仅只是人的一种意识,那么为什么人们不认为阳光也有人类的劳动物化在其中,为什么不认为大米与米饭具有相等的劳动“物化”在其中?换句话说,人的这种意识的对象只是一种虚幻还是一种真实存在?
阳光本来就是物,它物化到另一个物内名正言顺,有什么奇怪。大米和米饭,劳动行为改变的只是物的存在形式,这种改变是物与物之间,也就是大米和米饭之间的转化,关一个外在的劳动什么事?外在的劳动只是起着中介作用而已。把一个外在的因素变成(“物化”)一个物的内在因素,这不是在讲寓言故事么?这不是唯心论么?
请注意,在对货币进行表述时要保持概念的一致性。
你说“货币的本质是没有大小的”,现在你又说,“货币是真实存在的”,“货币在充当交换媒介”。请问:哪一种真实存在的货币是没有大小的?没有。哪一种充当交换媒介的货币是没有大小的?也没有。因此,真实存在的、充当交换媒介的都只是具体的货币,而不是货币的本质。那么货币的本质到底是什么?你说是“交换媒介”,但没有大小的交换媒介怎么可能存在?怎么可能成为交换媒介?难道大众都认为交换媒介是没有大小的吗?你难道不觉得这种没有大小的交换媒介与“上帝”、“魔鬼”具有相同的性质吗?
你完全搞混了事物的本体与本质区别。本质是从各种事物本体中提取共性的东西,成为一种共有的性质。比如,英镑美元法朗等,这些交换媒介所共有的性质是货币,货币就成为这些钞票共同的性质:本质。因此,作为本质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大小只是各自本体上记录的数字和单位。此外,充当交换媒介的所谓“具体的货币”,说的正是货币本体,也没有谁说“具体的货币”等于货币的本质呀。你后面一连串的发问,不就是自作多情的无的放矢或无端发问吗?

264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1 14:37:07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 ...
你不要回避你自己所说的话。
就语言方面,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就是宾语,是受动者。主体在语义上与是人是物无关,只要能发出动作就是主体。
按照“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就是宾语,是受动者”来看,在“饭是我吃的”这句话中,“饭”当然是主语,因此“饭”就是主体,就是施动者;而“我”不是主语,所以也不是主体,不是施动者。
但按照“主体在语义上与是人是物无关,只要能发出动作就是主体”来看,“吃”的动作是“我”发出的,所以“我”毫无疑问就是施动者,就是主体;而“饭”毫无疑问就是受动者,是客体。难道你能够否认“我”与“饭”之间存在着语义上的施动与受动的关系吗?
因此,请问: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到底是按照句子成分来划分的主语与宾语的关系,还是按照语义(动作)来划分的施动者与受动者的关系?

265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2 05:20:29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 ...
你在这个帖子中再一次回避了自己所说的话。
我上复列举了“缩写”的三个功能,你只提其中一个,对其他两个视而不见,是眼神不好还是故意回避?
在你的“上复”(即267楼)除了提到“缩写”是词法以外,另外的两个功能在何处?到底是我视而不见,故意回避,还是你记性不好,自以为是?

266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2 06:00:48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 ...
“句子缩写”不见谁表达过,只是你的一大发明,你想向大家推销,那就请耐心等待,等到哪天大家都使用,并约定俗成,你再说正确不迟,此时为时尚早。
你到google上去搜索一下“缩写句子”,马上就可以搜到上百万条有关内容,其中包括几十万条小学的“缩写句子”练习。这个还用我发明和推销吗?
去掉句子次要成分,看句子主要成分,这不叫“缩写”,这在语言专业上叫“浓缩精炼”,或简单叫“提炼”。
你连全国小学生都要学习的句子缩写都不知道,实在是太缺乏常识了。不仅如此,你还把这里的“缩写”说成是外行话,把“浓缩”、“提炼”当成了缩写句子的语言专业术语。语言专业当然可以借用其他行业的语言,但这些语言绝不会因为这种借用而成为语言专业的术语。不然,为什么人们把缩写句子的练习称之为“缩写句子”或“句子缩写”,或简称为“缩句”,而不是称之为“浓缩精炼”练习或“提炼”练习呢?看来,否认句子的缩写为“缩写”,并将其称之为“浓缩精炼”和“提炼”才真正是你的一大发明哈。
至于把缩写看成是一种修辞活动,当然又是你的一大发明了。

267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2 06:12:50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 ...
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生产率提高带来的直接原因,汉语“是……的原因”,亦即“是因为……的”的变化形式,换过来说: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因为生产率提高直接带来的。
上面这句话是你在259楼的发言。
在本回复中,你又说:
“‘是……的原因’亦即‘是因为……的’变化形式”,说的还是形式,形式不可靠,这不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吗?
难道你在259楼中是要用这种形式的不可靠来证明不能把“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生产率提高带来的直接原因”理解成“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因为生产率提高直接带来的”吗?

268
he_zr 发表于 2012-9-12 10:32:39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1 14:37
你不要回避你自己所说的话。

按照“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就是宾语,是受动者”来看,在“饭是 ...
按照“主体就是主语,是施动者,客体就是宾语,是受动者”来看,在“饭是我吃的”这句话中,“饭”当然是主语,因此“饭”就是主体,就是施动者;而“我”不是主语,所以也不是主体,不是施动者。
但按照“主体在语义上与是人是物无关,只要能发出动作就是主体”来看,“吃”的动作是“我”发出的,所以“我”毫无疑问就是施动者,就是主体;而“饭”毫无疑问就是受动者,是客体。难道你能够否认“我”与“饭”之间存在着语义上的施动与受动的关系吗?
因此,请问: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到底是按照句子成分来划分的主语与宾语的关系,还是按照语义(动作)来划分的施动者与受动者的关系?
“饭是我吃的”不是主谓宾结构,也就是没有宾语,没有客体比较项。没有客体比较项存在,何来的主客体区分?“饭”发出了什么动作?脱离了语义,你从“A是BC的”看出谁是施动者?

在主谓宾结构中,也就是“A施动B”结构中,通过主语宾语划分主体客体;在不是主谓宾结构中,也就是“A是BC的”结构中,只能通过语义找出“施动者、施动、受动者”,才能划分主客体。
在你的“上复”(即267楼)除了提到“缩写”是词法以外,另外的两个功能在何处?到底是我视而不见,故意回避,还是你记性不好,自以为是?
所谓缩写的“另外的两个功能”,说的是除了拼音文字缩写外,一个是汉字的词或词组缩写,一个是一些较长的语义缩写。这三个缩写功能都是词法。现在你知道怎么回事了吧。说你视而不见,故意回避还是轻的了,实则你根本不懂。
你连全国小学生都要学习的句子缩写都不知道,实在是太缺乏常识了。不仅如此,你还把这里的“缩写”说成是外行话,把“浓缩”、“提炼”当成了缩写句子的语言专业术语。语言专业当然可以借用其他行业的语言,但这些语言绝不会因为这种借用而成为语言专业的术语。不然,为什么人们把缩写句子的练习称之为“缩写句子”或“句子缩写”,或简称为“缩句”,而不是称之为“浓缩精炼”练习或“提炼”练习呢?看来,否认句子的缩写为“缩写”,并将其称之为“浓缩精炼”和“提炼”才真正是你的一大发明哈。
至于把缩写看成是一种修辞活动,当然又是你的一大发明了。
你首先不知道分析句型与修辞活动的区别,所以才把修辞活动当成分析手段,那些“缩写句子”的练习仍然是修辞活动,属于章法,而不是句法,不是对句子成分进行分析。我们对“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生产率提高带来的直接原因吗”的讨论,是在分析句子的正确与否,而不是在改进这个句子的表达手段,否则你怎么会一直声称此句是“病句”?什么叫分析判断,什么叫修辞改进,你不是一直在查字典吗?赶快去查一查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此外,你不是在网上搜索吗?那么也赶快去搜索一下,看看缩写这种“修辞活动”是不是我的“一大发明”。
难道你在259楼中是要用这种形式的不可靠来证明不能把“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生产率提高带来的直接原因”理解成“单位商品价格降低是因为生产率提高直接带来的”吗?
既然“形式是不可靠的”,人们怎么会用一个不可靠的东西来作证明手段呢?形式是哪种形式,形式是那种变化,这都完全根据语义而定。关于这一点,我不知强调了多少遍,你记住多少遍?你无视了多少遍?

269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3 10:25:06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 ...
阳光本来就是物,它物化到另一个物内名正言顺,有什么奇怪。
但是按照你265楼的发言,“消费者打开商品,或把商品吃到肚里变成排泄物”就可以看见商品(比如绿叶蔬菜)中的阳光吗?“难道你比别人长了一双火眼金睛?”能够看见商品中的阳光?如果你不能,也没有人能够看见商品中的阳光,那又何以说阳光物化到另一物品(包括商品)内“名正言顺”呢?
你知道“埃菲尔铁塔”吧?埃菲尔铁塔与建成以前的原材料等相比,仅仅是“新增使用性的区别”吗?那为什么不把其他铁塔也叫做“埃菲尔铁塔”呢?难道它们就没有新增使用性吗?如果有人说埃菲尔铁塔凝聚了埃菲尔为铁塔所付出的巨大劳动,那么你是不是就会说:埃菲尔的劳动早已消失了,无论你们如何把铁塔拆掉、磨成粉末,也找不到埃菲尔的劳动。你们所看到的只是铁塔,与世界上其他所有的铁塔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根本就不是埃菲尔劳动的物化。所以,你们所认为的埃菲尔铁塔凝聚了埃菲尔的劳动,那只是你们的一种主观意识,而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如果你们愿意,你们也可以把世界上的所有铁塔都叫做“埃菲尔铁塔”,因为在那些铁塔中也同样找不到埃菲尔的劳动。所以,你们应当把“埃菲尔铁塔”中的“埃菲尔”坚决去掉,只叫铁塔。同理,什么“苹果手机”、“麦当劳汉堡”、“海尔电器”等等,也都应当只叫“手机”、“汉堡”和“电器”。

270
wzwswswz 发表于 2012-9-13 12:25:47
he_zr 发表于 2012-9-11 11:51
这不正好证明,在不是主谓宾结构的形式逻辑上必须通过语义才能知道主客体的关系么?“饭是我吃的”,形 ...
本质与现象是即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的。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本质是现象的共有的内在规定;只有透过现象才能把握本质,只有把握了本质才能说明现象。货币的现象与本质同样如此。
现在假设,在货币现象上,某种商品用英镑来表示,其价格由x变为了y,而用美元来表示,则是由y变成了x。当然,从性质上来看,不管是由x变为y,还是由y变成x,英镑和美元都是交换媒介;但从数量上看,x变为y和y变成x却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变化。那么对于这样一种数量完全相反变化的货币现象,你能不能用你的货币本质——没有大小的交换媒介——来说明呢?也就是说,在货币现象上,这种完全相反的数量变化的原因是什么?本质又是什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6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