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关
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总部机关食堂管理,促
使食堂日常工作朝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更好的提高机关食堂的服务能力和接待水平,营造良好就餐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总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适应范围及工作职责
本办法适用于在集团机关食堂用餐的所有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
承包供方应坚持“服务第一”的方针,为机关员工日常就餐及各部门业务招待提供安全、卫生、营养、经济、方便的就餐服务。
集团总部机关食堂管理的主要部门是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负责起草制定集团公司总部食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修订承包合同(或协议)及菜谱价格的协议。
择优选择承包方,查验其经营资质证照,把好准入关,监督指导承包方严格履行合同,监督餐厅卫生、饭菜质量及餐厅从业人员服务态度。
成立食堂管理监督小组,由陈华任组长,郭有跟、唐光永、曹兵、李玲玲、刘彬为成员。定期对食堂进行监督及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负责集团公司各类业务招待、大型会议、培训及日常招待用餐的安排,并做好餐费的结算、审核、把关、签字。
抓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卫生防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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