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 银监发〔2011〕63 号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 2004 年第 6
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 5 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 5 方面要素下共有 15 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 61 条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
原则 1 组织领导
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
1 . 1 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
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 . 2 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1 . 3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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