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公司能够在潜在顾客心智中拥有一个代名词,那么这个公司必定会成功。这个词不需要很复杂,也无需要生造,哪些简单的,可以直接从字典里查到的最好。
这就是聚焦定律。通过把焦点聚集在一个简单的词语或概念上,你就能使自己的产品快速深入到潜在顾客的心智中。这也是在市场营销中所能做出的最大牺牲。
联邦快递 让它在潜在顾客记住了”隔夜送达”这个词,因为它牺牲了其他系列服务,而将全部精力放在了隔夜送达的包裹快递服务身上.
从某种角度来说,领先定律(“成为第一胜过做得更好”)令各品类内的第一个品牌或公司在潜在顾客心智中拥有一个代名词,但是领先者所拥有的代名词是如此简单以致它视乎是无形的。
领先者拥有代表类产品的概念。例如,NBM拥有的词汇是“计算机”。这也说明了品牌变为一个品牌成为一个品牌的代名词,如果有人说,“我们需要一台IBM”有谁怀疑他们要的是一台计算机呢?
你可以通过概念关联来检验品牌的领先性,如给出的词是计算机,复印件,巧克力和可乐
就是IBM,施乐,好时 和可口可乐
精明的领先者会进一步站稳其领导地位。亨氏拥有“蕃茄酱”这个词。但是它进一步将番茄酱最重要的特征突出出来,“西方最稠的番茄酱”这一口号使公司抢先利用稠这一特征。拥有稠这一特征。拥有“稠”这个代名词是亨氏拥有50%的市场份额.
如果你不是一个领先者,你的品牌也应该集中一点。更为重要的是,你的概念应该是这个品类中可以找到的,并还必须是尚未被其他品牌占据。
即使你没有语言天赋,你也可以找到一个可以制胜的词. 佩雷格借用了亨氏的创意,在意大利面条稠市场上与领先者拉古展开竞争,并占有了27%的市场份额,普雷格的代名词是”更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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