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承诺协议书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
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管理制度
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进行上报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
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当及时
向建设行政部门报告。
7、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8、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