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百汇实
业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大百汇事业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各自在其权限
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
决定。第八条对外投资权限
1.投资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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