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但我觉得以自己能力难以想的很全面,也无法从一定高度看清楚,想请教一下论坛上高手对这两件事的看法。
第一个就是目前国内各级地方出台的“地方版四万亿”,这种地方主导的大型基建工程是否会导致通货膨胀、信贷危机,社会财富分配不均?毕竟在楼市严厉调控的前提下,最能拉动投资的地产业受到很大限制,如果靠修路建桥扩建机场等公共设施等等来带动经济,虽然短期内可以行得通,但这些产业本身不会产生社会财富,而且央行必定会为了地方能够举债释放流动性,靠给不良贷款展期肯定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当,这样做是否会产生严重后果?
另一个我想问的问题是,新的《预算法》草案二审稿,将国库经理权由央行分配给财政系统,以后就是由各级财政系统管理国库,我觉得这是近二十年来国库管理上最大的事件,如果草案通过将来各级ZF都能够更简单有效的调拨国库资金,从前央行对国库调拨的事后核查方式已经难以防范挪用公款巨额贪污产生,以后更是连这点权利都没了,财政系统的拨付成了暗箱,以后肯定会产生账面收支和实际脱钩的情况,这种系统是否存在很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