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推介合作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限公司
(作为委托方)
乙方:有限公司 (作为居间代理方)
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现委托乙方进行
包销代理销售
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推介房源范围、合作期限、销售价格及
付款优惠政策
1、推介房源范围:
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
包销代理销售的房源范围包括
B区住宅及D区车位
;具体房源信息详见附件1《房源及
价格表》。2、合作期限:
乙方对甲方项目的推介合作期限为3个月,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销售价格:
乙方按照
《房源及
价格表》上的价格进行推介
,乙方推介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披露的底价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本次合作为
底价包销方式
,以上所述房源按照
元/平方底价,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方案及价格;销售合同价格与底价
间的差价部分作为乙方佣金,乙方开具等同金额的
代理佣金发票
。乙方将客户带至甲方项目销售现场,由
乙方指定人员接待及签订认购协议
;后续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银行按揭手续、交房、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
,乙方配合收集相关材料及客户邀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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