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及休假
审批制度25 员工考勤管理
25.1迟到、早退、脱岗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工作时间未经主管、经理等上级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脱岗)。
25.2旷工
以下情形均为旷工:
(1)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
(2)未经准假而不上班或未请假而不上班者;
(3)假期已满,无正当理由,既未继续办理请假手续,又不上班者;
(4)公司派出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培),缺课又不上班者。
(5)有意将实际情况隐瞒公司,不上班者;
(6)拒绝上级安排的工作或任意离开工作单位者;
发生无凭证考勤,责令补齐。因当事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考勤凭证的,可按旷工记录。属于下列各项中一项时,视为旷工。
25.3 考勤记录传递
各部门每月统计结算当月考勤,使用统一模板填报并于次月2日中午前提交行政管理部薪酬人员。每月交由薪酬人员制作工资的月度考勤确认表必须有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25.4 考勤管理相关责任
(1)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代他人签或让他人代签,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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