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
理论概述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
C·诺思(
Douglass C. North
)在研究中重新发现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他的新经济史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使其在经济学界声誉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并因此获得了
1993
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的: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映的意识形态理论。诺思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这一意义上的制度。
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是:
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的尤其是经济的激励结构。所谓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
制度变迁的原则是:
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制度的供给。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的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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