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在养生岗位奖惩制度
为规范健全制度,特制订以下条例:
1.上班时间消极怠工,不能完成上级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分。2. 仪容不整,个人卫生差,经指正仍不改正者扣5分。
3. 上班时间使用手机打私人电话或微信一次扣5分(确有急事经批准除外)
4. 上班时间扎堆聊天嬉笑打闹或站岗时间说话者一次扣5分。
5. 在宾客面前剔牙.挖鼻孔.抓头.打哈欠.倚物而立等不雅动作一次扣2分。
6. 工作时擅离职守,脱岗,离岗超过15分钟者扣30分。
7. 不服从管理,顶撞上司,但能有悔改之意者扣50分,严重者且无悔改之意给予开除处理.
8. 工作时间与同事发生争执或吵架一次扣
30分。9. 上班时间除用餐时间其它时间均不得吃东西,有偷吃行为者一次扣
30分。10. 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睡觉者一次扣
30分。11.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含
15分钟)一次扣5元。
12. 迟到5分钟以外
30分钟以内(含
30分钟)扣半天工资。
13. 迟到
30分钟以外
3个小时以内(含2个小时)扣1天工资。
14.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15. 拾遗不报,转移或私自占有他人财产者一次扣50分。
16. 故意破坏公司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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