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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
〔熟悉〕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五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帐簿人、领受人、使用人。
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节 税目、税率
〔熟悉〕应税凭证类别
税 目税率形式
纳税人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0.3‰
订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
5.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1‰
6.货物运输合同
按收取的运输费用0.5‰
7.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
8.借款合同
〔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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