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部位防火制度
一、食堂:1、食堂内必须配备十公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
2只。2、食堂必须与施工场所、防火场所、职工宿舍等间距不少于十五米。
3、食堂内柴火,不得堆放过多或过高。
4、食堂内应张挂防火制度及夜值班巡逻人员。
5、食堂负责人必须每天对食堂内防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处理,并上报防火领导小组。
二、木工棚1、木工棚内必须张挂防火制度、禁烟牌。
2、木工棚每
30平方米备置十公升灭火机不少于
1只。3、木工棚必须保持整洁,及时清理废料,木屑等废物。
4、班长必须每天检查落手清及有无职工在木工棚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1对违章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
10-5 0
元。三、氧气、乙炔
1、对使用氧气、乙炔,应有严格审查手续。
2、作业时应有监护人。
3、发现违章情况,对违章人进行每次
10-5 0
元的罚款。
4、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间距不得少于
5米,距明火应大于
10m,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5、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6、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7、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