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每年召开二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监事;
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理事长、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者借贷和生产
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
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长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
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
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
术人员并签署相应聘书。
4、执行并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代表
本社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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