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假设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及其要求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一节 会计假设
一、会计主体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这是对会计主体假设的描述。 会计主体是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不是同一个概念。 会计主体是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其他会计核算基础的基础,因为,如果不划定会计的空间范围,则会计核算工作就无法进行,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关要求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