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政部门各岗位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制
(一)医院实行院长责任制,院长是医院行政负责人,法人代表。院长对单位的业务、行政和经营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受国家委托,在上级卫生行政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对国家和全院职工负责。
(二)院长对医院工作的重大问题有决策权;对医疗业务、行政管理及人、财、物的调配有指挥权;对所属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有人事任免权;对职工可根据国务院奖罚条例实施奖惩权。
(三)院长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
(四)院长要定期向全院职工报告工作,负责处理职工提出的建议和提案.
(五)副院长是院长的助手,对院长负责。在院长领导下分管一方面的工作。在其分管工作中,受院长委托,行使院长有关职权,并对涉及的职能部门实施领导。
(六)科室实行科主任责任制,科主任是科室行政、业务负责人。在院长、主管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工作,履行科主任职责。
二、党总支委员会
党总支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医院实施领导的政治核心,对业务领导起保证监督作用。我院党总支下设内科党支部、外科党支部、医技党支部和行政党支部四个支部,各党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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