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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信息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总则为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发展、创新、稳定的现状,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公司科学决策中的作用,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实现公司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中信息是指以公司整体战略为核心,围绕公司重点工作,反映公司各部门、分公司、证券营业部
(以下简称各单位)
在生产、经营、项目进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党建思想和企业文化建设及其相关事务关键情况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数据、图表、图片和
音视频素材等的总称。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工作的规范和原则
本规定所指信息按照内容特点分为:重要信息、综合信息和日常信息。
重要信息
1、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各部委办局、地方政府、
国内外重要客户、集团公司、投资公司领导等到各单位视察、调研及相关公务活动情况,重要工作言论、重要批示指示及落实情况。
2、公司综合发展情况和重要指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3、涉及公司发展、安全稳定的各类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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