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1、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理论考试、岗前试用(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经本人申请,科室、医院两级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2、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未独立值班者,科室排班可考虑两
种方案:一是和带教老师排同一班,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每周排6天正常班,在当班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各科室不得擅自调整轮
科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个人或科室,需向科教科申请,获批后方可调整。原则上现有临床科室必需全部轮转,在某一科延长轮转时间的,不能累计到下一科室。
5、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医务科认定合格者,由科教科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医务科审定,将继续在本科室培训一月,再重新考核。
6、请病假、事假任意一个月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
7、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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