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充装规定
一、罐装地点和灌区周围严禁烟火,非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在罐装地点与灌区周围逗留、玩耍、歇凉。
二、液氨、甲醇充装必须经销售公司检查所有证件及相关手续,填写核准登记表,交充装员复审。
三、液氨、甲醇充装前,本单位充装员对采购单位资质、车辆进行复核登记,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充装,符合条件的充装完毕后,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和复验、核准登记。
四、采购液氨、甲醇单位必须持有以下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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