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处理流程
目的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置,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弃物的危险减至最小,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防止医源性感染、血源性感染、致病性微生物扩散、保障人员身体健康。
废弃物的定义和分类
化学废物:所有易爆易燃的、有毒的、腐蚀性的或刺激性的物质如汞式血压计、氧化剂、致癌物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见附录1)
① 感染性废物:具有生物毒性细菌、病毒代谢产物,孢子,活/减毒疫苗;送实验室做化验的标本;科研和实验室产生、储藏的培养物/皿;废弃的血液;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
② 病理性废物:医疗或病理实验室产生的人体、动物或组织标本。
③ 损伤性废物:主要包括注射针、刀片和破碎的玻璃器皿等。
④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放射性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危害程度的化学药品和放射源光线.
生活废物:除化学、医疗和放射性废物外的其他废物。
主要职责
各废弃物产生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培训、监督、指导。
废弃物产生部门员工负责废弃物分类、包装及前期处理.
后勤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