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原告:(公司/个人名称)
被告:商标局
诉讼请求:
1.撤销商标局作出的关于原告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决定。
2.要求商标局重新审查原告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在依法程序后作出准许注册的决定。
事实和理由:
1.原告是一家注册于(国家/地区)的(公司/个人),主营(业务类型)行业。
2.原告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名称),商标类别属于(商标类别),申请日期为(日期)。
3.商标局在(日期)作出了关于原告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决定,并在驳回通知书中指出该商标已经被别的企业注册。
4.原告经调查发现,据其所知,该商标被注册的企业在(日期)之后主营业务转型并不再使用该商标,因此商标局对于驳回原告的申请是不准确的。
5.根据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申请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就被驳回的复审决定,向作出该决定的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6.商标局作出了不当的决定,因此原告提出请求撤销商标局作出的关于原告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决定,并要求商标局重新审查原告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在依法程序后作出准许注册的决定。
证据目录:
1.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对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决定的行政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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