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各科负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者。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如下:
1.医疗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核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则制度,并制度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罚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订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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