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岗位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强化医疗质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消除医
疗安全隐患,明确安全责任,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疗安全责任制
度。一、建立院长、分管院长、科室负责人院科两级负责制和医务人
员岗位责任制。
四、建立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医院医
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办等管理职能科室的建设,明确其职责、
权力和责任。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意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
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
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
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
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
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
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患者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
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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