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124 0

[学习资料]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制度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202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2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859.5426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15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2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6-3-1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6-21 11:05:5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制度
为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医疗技术进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维护医疗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体现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符合社会需求并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开展的要求。
2、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应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表》;
(二)诊疗规范,内容包括:服务项目的规范名称(包括项目简称或英文缩写)、项目类别、工作原理、适用范围及临床意义、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及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
(三)省级及以上专业学会的书面推荐证明;
(四)公开发表的临床应用资料;
(五)国内或国际价格资料;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技术认定和价格审批制度。
4、对属于新增项目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成本资料进行初审,并对价格水平提出建议,向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提交正式申请报告及医疗机构有关申报资料。
5、 医疗机构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服务项目 医疗服务 项目申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3-7 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