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的废物。
二、医疗废物分类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
1、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2、吸痰管、肛镜、治疗巾、压舌板、中单。
3、一次性使用手套或指套(不包括医用手套或指套)、
纸巾、卫生湿巾、电话膜、帽子、口罩、内裤、妇女经期卫生用品(包括卫生护垫)、尿布等排泄卫生用品、一次性针管等。
4、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等。
(二)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
1、医用针头、缝合针、注射器针头、输液器针头。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各种刀具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鋸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有切割作用的器械。
5、碎玻璃、钉子等,不论是否污染,均属于高度危险废物。
(三)病理性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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