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受理的概念及其程序
旅游投诉的受理, 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对投诉案件接受审理。
具体而言,是指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旅游投诉者的投诉
状或者口头投诉,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立案的行政行为。
(一)旅游投诉的受理的特征
1、理应当符合旅游投诉的受理条件,并属于受理机关的管辖范
围。受理应当符合的条件,以及投诉者投诉所指的损害行为符合《旅游
投诉暂行规定》第九条所列范围。
2、受理与否的决定是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
为。投诉者如果认为不予受理的决定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和由级旅
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投诉者应具备的条件及投诉范围(务必记住 填空、选择)
投诉者投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
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实事依据。
3、属于投诉条例规定的投诉范围。
投诉者对于下列损害行为,可以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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