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基本都是大股东和管理层提名的。如果某位董事总是与管理层对着干(完全发挥监督作用的话),那么这位董事在3年任期满了以后获得提名的可能性是大大下降的。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在第二个任期也许比第一个任期好。所谓董事会内生性是指,具备某些特征的管理层或者公司会选择某些特征的董事会成员。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如果因变量是公司业绩或者管理层行为,那么我们试图找到一个或者多个工具变量反映董事会成员的特征,但是这些变量与管理层或者公司的特征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然后进行两阶段的回归。实际情况是很难找到这些变量。比较理想的做法是找到外生的事件,比如法律或法规的变化,例如独立董事比例的强制规定、累计投票制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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