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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辩证法的角度看,资本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抽象过程的结果。
但是从只会形而上学的眼光看呢,个别的资本有时就能够和普遍的资本概念相互混用,而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其实,楼主的这种方法按照形式逻辑的方法就是一种归纳方法。但是如果只知道用归纳,从个别的现象直接抽象到一个抽象的概念,那么,这种把多种外在的东西并列起来,并从中抽出一个抽象的普遍的概念,仍然是有缺点的。因为这里缺少了现实中资本的相互竞争的矛盾。所以,具体的资本的概念是从个别的资本与资本的运动过程以及关系中抽象出来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够分得清商品价值的真正创造者以及剩余价值的真理,从而也可以知道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否则,仅只一个归纳方法,仍然是把共同点抽象出来,舍弃了个别的资本的特殊的方面的抽象。因此,从简单的归纳方法来的抽象,仍然缺少不同资本的关系,缺少资本的运动过程以及对于资本的本质(即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关系)的理解。
用辩证的思维来理解,个别也即一般,个别的资本的运动的总和的关系构成了社会资本的运动。但是个别又不是普遍,即是说,个别资本的生存和倒闭并无关普遍的资本的概念及其存在。即是又不是,构成了资本本身的内在矛盾的发展。
形而上学者却是非此即彼的观点,看到个别就能够否定一般,所以,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用个别资本的情况来代替资本概念整体的分析,所以,他们以为一个资本出了问题,资本的整体也会不存在。所以,把个别与普遍割裂开的思想,同时也会产生其他的各种谬论,比如说一个个别的新的资本需要个别的资本家进行投入,并且需要这个个别的资本家费心费力去进行市场的投机,就表明这个资本家也是劳动,也创造了价值等等。而且,这些人由于个别与普遍的辩证关系一窍不通,所以,经常在个别与普遍的对立中找不到统一,所以,经常自相矛盾,说一些要么是个别,要么是普遍,要么是个别与普遍混杂在一起而不加分别的的形而上学的语言来。
所以,《资本论》第一卷的资本,从辩证法的个别、特殊与普遍的关系看,还只是个别到特殊的进展,也即是资本的一种运动形态——生产资本——的论述。而《资本论》第二卷才是对于资本这个普遍的整体论述,不仅包含生产资本而且还包含资本的运动过程中形态流通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联系,所以,在第二卷中,个别的资本的生存和死亡已经全部包括在资本的生产与流通过程的总体中了。个别的资本的命运只能通过这些互相联系的资本的整体的运动才能够通过形而上学的原因与结果,或者作为一个所谓的诱因等等来表现出来,没有这个个别的资本,当然也会有其他的个别的资本来使资本的整体的内部矛盾来表现出来。我们一些人日常的片面思维,只是看到个别的这个诱因,而根本抛弃了资本的整体的普遍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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