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网路
常任文官扮演三种可能相互冲突抵触的角色:听命令(accountable)、有回应(responsive)与负责任(responsible)(Levin, Peter, and Thompson, 1990)。听命令(accountability)系指行政人员要听命于民意代表、民选首长及政务官员,这是落实层级节制式民主(overhead democracy)的基本要求(Redford, 1969)。易言之,民意机关与政务领导系统(executive leadership)负责决策、指挥与领导,在决策底定或命令下达后,依民主宪政常规,常任文官必须忠诚地执行政策或命令,否则民主程序汲汲不保。
常任文官能对民众的需要与请求有所回应(responsiveness)。然而,谈回应最大的问题在于:对谁有所回应?「民之所欲、长在我心」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因为人民不是一个思想言行一致的群体,不同的人民有不同的意见与偏好,甚至相同的人民在不同的时空会有不同的意见与偏好,因此ZF势必面对不同的头家,变动的民意,有著相互冲突抵触甚至遥不可及的要求,晚近亦有论者主张对顾客有回应,向私部门借用「以客为尊,顾客导向,顾客满意」等观念,来期许常任文官对其服务对象有所回应。这样的观念固然对若干公部门提供服务的品质有所助益,但其适用范围可能有限,毕竟市民与顾客不同,顾客满意与市民至上的观念亦不相同。
常任文官要肩负专业责任(responsibility)。换言之,常任文官的行政裁量不能完全是听长官命令行事或回应民众要求,而是要依法行政与捍卫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