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的危害及应急处理方法
苯乙烯,又名乙烯苯,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易燃,有毒,难溶于水,能溶于醇类及醚类。苯乙烯属于二级易燃液体,相对密度为
0.907
,自燃点为
490摄氏度,沸点为
146摄氏度。苯乙烯性质比较
稳定,主要用于制造合成橡胶、离子交换树脂、聚醚树脂、增塑剂和塑料等。
苯乙烯对人眼和上呼吸道有刺激和麻醉作用。高浓度苯乙烯急性中毒会强烈刺激人眼及上呼吸道黏膜,出现眼痛、流泪、流鼻涕、打喷嚏、咽痛、咳嗽等症状,继而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可致灼伤。苯乙烯慢性中毒可致神经衰弱综合征
,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症状。苯乙烯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
苯乙烯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
(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等
)能发生剧烈的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
苯乙烯蒸气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其燃烧
(分解)产物是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鉴于苯乙烯的危害,我国相关标准明确规定:车间空气中苯乙烯的最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